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愛心義工分會網站服務器經費服務協議書
甲方: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
地址:蘇州市相王路33號
法定代表人:李婷、電話:0512-69330275
乙方: 常州群基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武進區武宜南路588號2-202
法定代表人:陳偉、電話:13606135342
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弘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公益事業發展,支持公益事業,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從事志愿服務的服務器經費,并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合作內容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項目 :
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愛心義工分會網站服務器經費
二、甲方承諾 :
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愛心義工分會網站為常州群基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提供志愿者招募和志愿活動宣傳。
三、乙方承諾:
1、乙方支付本次“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愛心義工分會網站服務器經費人民幣陸仟捌佰伍拾肆圓整(¥6854),一次性付清。
2、本協議簽字后60個工作日內,乙方將款項轉至甲方指定賬號。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蘇州姑蘇支行 。
開戶名稱: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 。
銀行賬號:536558194942 。
3、本合同的義務為不可撤銷之義務,乙方應在其承諾的數額及期限內向甲方移交活動經費;乙方如無法依約移交活動經費(因不可抗力之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其移交義務的除外)又不向甲方及時通報無法移交的客觀原因的,乙方應承擔該捐贈義務20%的違約責任。
四、雙方可就本合作協議履行的其他相關問題,達成其他補充協議,雙方一致同意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如本協議在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戰爭、水災、火災、地震等)導致遲延履行本協議或無法履行本協議時,遭遇不可抗力一方不負法律責任,但應在客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盡快將有關不可抗力因素通知對方,并應依據客觀條件及時出具相應證明資料。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有權簽約人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
雙方簽字:
甲方:蘇州市青年志愿者協會、乙方:常州群基機電設備有限公司
時間:2016年09月28日、時間:2016年09月28日